摘要:
同光时期,为了应对军兴以来的保举、捐纳官员群体对铨选制度的冲击,清朝制定兼具考核与裁汰功能的期满甄别制度,与划分班次、缺分一并作为重建铨选制度的尝试。此后,受停捐纳、暂停分发影响,期满甄别定位的侧重从考核逐渐转向裁汰。各省在甄别对象、方法以及后续对待措施等方面存在歧异,制度几经变化,实际效果不佳。这反映了在正途、异途截然分别的仕途关系以及时人对科举、保举、捐纳人员的才能认识变化之后,清朝难以重建一致、有效的才能认定标准与考核方式。这意味着清朝重建铨选制度努力的挫折。其实际原因在于清朝对于保举、捐纳人员缺乏可靠的善后措施,以及清朝对保举、捐纳制度的现实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