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该文结合文献和初步的实地考察,围绕明清时期济源和河内两县的水利开发,讨论县际行政、地方权势及其二者的相互联系,如何对不同时期的引水技术、灌溉利益、农田开发等方面产生影响,从而揭示16、17世纪豫北灌溉水利发展史中的制度转换和社会变迁。笔者认为,“水利共同体”的结构分析模式限制了水利社会史研究的时空尺度,主张通过对地域联系拓展过程的动态考察,开阔华北水资源和社会组织的研究思路。
谢湜. “利及邻封”——明清豫北的灌溉水利开发和县际关系[J]. journal6, 2007, 0(2): 12-27.
XIE Shi. Benefit the Neighbors:County Relations during the Development of Irrigation in Northern Henan Province in Ming-Qing[J]. journal6, 2007, 0(2): 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