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大量清代立嗣继承案例可以看出 ,地方官员运用手中的行政权威 ,干预司法 ,在具体的司法裁判上拥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 ,他们根据实际情况及儒家传统道德伦理对法律的正义进行救济 ,使得社会公正得到更多的实现。这既维护了法律所保障的传统道德伦理与民众的信念 ,又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个人的权利和利益。
吕宽庆. 从清代立嗣继承个案看清代地方官对法律正义的救济 [J]. journal6, 2004, 0(1): 51-57.
Lv Kuan-Qing . Magistrates’ Legal Remedies as Seen from Cases about Adopting an Heir Inheritor in Qing Period[J]. journal6, 2004, 0(1): 5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