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有学者认为,1860年的中法《北京条约》确立了天主教会在晚清"内地置产的特权"。其实,《北京条约》只是为法国"正式"向清政府索取内地置产权提供了藉口。而比《北京条约》诈欺性质更为恶劣的1865年"柏尔德密协议"和对中国土地管理主权严重削弱的1895年"施阿兰协议",才最终确立了天主教会在中国内地的置产权。
王中茂. 晚清天主教会在内地的置产权述论[J]. journal6, 2007, 0(3): 87-94.
WANG Zhong-Mao. Comments on Catholic Church Rights to Purchase Property in China’s Interior in the Late Qing Dynast[J]. journal6, 2007, 0(3): 87-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