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屋宇密集的城市,火灾牵动着诸多的社会关系,连带了一系列社会事务,因而城市消防事业的运作情形,反映了城市中社会关系的组织和构造。有清一代,杭州地方政府组织了专门的救火兵丁,实施了“官水桶”等防火措施,但限于人力与财力,无法满足城市居民的消防需求。为此,政府将平时的防火工作下放到基层,并号召民间力量参与其中。而由社会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居民关系复杂化,则推动了“义民”、“救火集”等民间救火组织的产生。官方与民间两类救火力量,各有不足,互相补充,共同承担起杭城火灾的救灭任务。灾后的赈济亦由官府和民间双方共同参与,但在官员自愿捐资的背后,却是他们保全宦途的策略性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