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urnal6 ›› 2017, Vol. 0 ›› Issue (3): 69-81.
PEI Danqing
摘要: 清代省友是州县延聘、长驻省城的办事人员,负责州县衙门在省级主管行政机构藩司、臬司及督抚部院的相关事务,诸如办理州县交代册、领解钱粮、投文解犯、打探信息等。其中,关书、使费与文册是省友的受事之源,省友藉此请托司、院书吏援通办理州县省务,甚至在使费支付数目、钱粮领取与某些事务上有“擅专”的空间。然而,这种“擅专”并非毫无限制,省友与司、院书吏携手操持州县省事时,书吏会根据上宪的执政态度与关防严密程度而使相关事务在法律法规及各项省规所允许的范围内弹性延伸,省友在使费支付与钱粮领解方面不同程度地受到州县的牵制。省友与司、院书吏在利益驱动下对州县省务的不规范运作,有促进上下级行政机构有效沟通、提高地方衙门行政效率的积级作用。这说明清代地方行政机构中需要有效的行政架构和人员设置来协办省级与州县衙门间的公务,反映出清代地方行政运行机制的缺陷和制度设计的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