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康熙“更名田” 诏是对顺治时期相关规制的继承与调整,学界对前者考察颇多,对后者尚无专文探讨,因而认识不清。本文在细致爬梳档案等史料的基础上,分析清初清理藩勋逆产的制度演变,认为: 一、顺治朝处置明代藩勋产业的政策有一演变过程,即从名义上认可其对产业的所有权,转为没收入官、圈为旗地;尔后再变为征收赋税、推行民田化,并停止圈为旗地,其目的亦相应地发生重要变化。二、为增加财政收入、实现民田化,清廷希冀尽数变价藩勋逆产,但受各种条件制约,不得不兼行召佃,从而形成变价与召佃并行的双轨制。三、由于相应规制的缺乏,顺治朝前期的清理效果欠佳。至顺治十二三年,户部制订了系统的清理规制,为清理效果的改善提供了制度保障,亦为康熙朝 “更名田” 政策的颁行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