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代历朝《大清会典》和《清文献通考》等典章志书中的田土统计数据存在统计口径错误。乾隆以前历次官方统计数据中,仅康熙《大清会典》所载康熙二十四年数据较为准确,其中“田土总数”包括民田与当时已归并州县各卫所的屯田,“屯田数” 为当时尚未归并州县各卫所的屯田数。雍正、 乾隆两朝《大清会典》和《清文献通考》中雍正二年、乾隆十八年、乾隆三十一年的“田土总数”和“屯田数”各省统计口径不一,某些省份的两个数据均未计入已归并州县的屯田,另一些省份的两个数据则重复计算了屯田。利用各省省志中的数据修正统计口径问题,可知清代前期登记土地总数的增长速度比前人估计得更为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