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清末川人保护路权、保护路款的铁路主张的形成和强化,深刻影响了川汉铁路的筹建和四川保路运动的演变。1911年清廷铁路国有政策出台后,四川路绅为保护川路利权和维护自身利益,由争路保款转向了“破约保路”、争路商办。而川籍京官甘大璋、宋育仁与宜昌路绅李稷勋等为了保全川路资产,则是主张接受国有、保款附股。保路、保款的主张分歧加剧了川绅内部的矛盾争执,推动了四川保路运动的发展激化,最终促成了清政府的镇压和武装起义的爆发。对时人路事主张的分合竞争的讨论,有助于学界更为全面深入地认识1911年川、鄂、湘、粤四省保路风潮的不同特点和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