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康熙朝后期,清政府尝试铜政改革,即以内务府官商承包办铜的形式,尽可能多地获取来自日本的原铜,铸造新币,从而达到驱逐民间杂币的目的。内务府官商在实际的办铜过程中,尤其在宫廷政治的影响下,形成了王纲明等六家办铜的局面。铜政改革在前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官商大获其利。然而,在1715年日本长崎方面推出了限制原铜出口的正德新例后,办铜趋于困难,官商积欠累累不敷偿还,官商办铜难以维继,复归官办原局。在办铜一事上,国际局势的骤变,对康熙帝的处置策略起了不可忽视的影响。围绕官商亏空案,康熙帝与户部在围绕追讨官商亏空追缴问题上又起纷议。康熙帝的恣意决断,虽也有其深意考量,然其对内务府及下属官商的宽容,终不免客观造成内务府内库侵凌户部国库的恶例,它实际体现出的是清朝君主高度专制下财政在运作上的一个恶痼。